Page 61 - 畜牧兽医与现代农业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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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动物防疫检疫



              内的动物诊疗机构、兽医站纳入管理体系,及时收集动物疫病相关信息。
                  由于单一的政府管理体系不符合现代畜禽业发展趋势,应建立多元化的管理
              制度,让更多的养殖户、养殖场以及社会群体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减轻政府
              的工作压力,相互协调与配合,通过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丰富防控主体,改变过

              去政府大包大揽的局面,采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提高社会组织的参与度。例如,
              通过发展兽医协会来汇聚兽医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力量,通过兽医协会提供的培
              训机会,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动物疫病诊疗水平,从而提高其专业素养。同时各
              地区的兽医协会可以相互交流动物疫病防控经验,拓宽防控渠道,推动公共宣传

              工作,提高基层群众对动物疫病的认识水平。
                  3. 建立动物疫病追溯体系
                  建立动物疫病追溯体系,需要各地区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畜牧产品生产与加
              工企业以及养殖场的积极合作,采用先进的条码表示、二维码标识以及数据库技

              术,建立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市场监管一体化的追溯网络,从而对动物养
              殖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进行有效追溯。目前发达国家已经成立了比较完善的动物
              疫病防控制度,如日本发布的《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在 1951 年颁布后经历了多
              次修改,基本上每年会修订 2 次,从而避免法律的滞后性。同时还需要落实企业

              责任制,加强对养殖户、养殖场的宣传和管理,增强其责任意识,并鼓励企业转
              型升级,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养殖户、养殖场积极参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例如,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动物免疫接种的优惠价格,对于表现良好的养殖户
              和养殖场,可以进行物质、精神方面的奖励,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养

              殖经营主体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积极性。此外,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而让监督管理有法可依,符合实际管理的需求,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 加强养殖监管
                  完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对大型养殖场进行对口帮扶工作,每个

              养殖场都需要派遣专人监管,确保养殖场了解自身在免疫、检疫、消毒以及无害
              化处理方面的责任,并定期开展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对动
              物疫病防控责任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动物检疫方面,需要加大基础设
              施的投入,尤其是仪器设备以及交通工具,推动基层检疫制度的建设,确保检疫

              工作有序开展。在屠宰检疫方面,需要严格实施驻场检疫制度,确保出厂产品的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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