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畜牧兽医与现代农业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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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Medicine and Modern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畜牧兽医与现代农业技术研究
3. 隔离检疫
隔离检疫的时间因动物种类而异,牛、羊、猪等偶蹄动物的隔离检疫时间为
15d,马和斑马等马属动物为 10d,鸡、鹌鹑、鸵鸟、珍珠鸡、火鸡、雁形目禽
类等为 10d(上述初生禽类为 14d),兔和蜜蜂为 1d,犬为 12h~180d。进境动物
隔离期间,日本动物检疫所负责实施进口动物传染病检疫工作。对进境动物逐头
确认后,在隔离场内对动物进行临床检查、血液检测、抗体检测、过敏反应检测
(结核菌素检测等)、细菌培养、病毒分离、基因检测等,以确保入境动物没有
任何疫病。若检出任何传染病,将对阳性动物做退回或销毁处理。在隔离检疫期
间,所有检测完成后,对于不合格动物,退回或销毁;对于合格动物,签发检疫
证书后放行。
4. 后续监管
进境动物经隔离检疫合格并放行后,由动物目的地政府开展后续检查。对于
进境陆生动物,由动物目的地所在的都、道、府、县进行 3 个月后续检查;对于
进境水生动物,隔离检疫完成后,与目的地都、道、府、县水产主管部门联系,
由其赴现场检查。
5. 禁止或暂停进口
日本建立了允许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国家名单、产品准入清单以及相关企
业名录,并根据境外疫情发生情况以及在进境检疫中发现的问题,可禁止或暂停
进口某国或该国部分产品,如禁止从发生牛海绵状脑病(BSE)的国家或地区进
口牛、绵羊或山羊,并相应调整国家名单、产品准入清单以及企业名录。
(四)中日进境动物检疫制度比较
1. 法律法规建设方面
目前中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有关法律较为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
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我国进出境动物检疫的根本依据,基本涵盖了进出境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的全部内容,同时制定了 20 多部配套的部门规章作为
有效补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重大动物疫
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共同构成了我国进出境动物
检疫法律体系。
日本进出境动物检疫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多部法律,构成了完整统一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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