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林业果树种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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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林业果树种植技术
orestry and Fruit Tree Planting Technology
自动化的监测设备。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掌握年度林草资源利用及变化情况,对监
测成果的时效性要求较高。以全国森林督查工作为例,从 2018 年开始每年都会
判读发现 60~80 万个疑似图斑并需现地核实,亟须通过内业线上自动化判读、外
业在线采集等技术来提升工作效率。灾害预警的监测结果用于预警与防治,由于
灾害发生具有紧急性特点,需要高效、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和传输,因此需要一体
化的智能预警和适于林区条件的通信网络来支撑。以上这些业务需求对监测的周
期、精度和维度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均存在缺少自动化、智能化的信息采集技术
与装备,各类感知平台没有统一架构、缺少融合共享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林
草生态感知能力的发展。
(二)数据融合与价值挖掘不足
林草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完成后,需要通过大数据融合处理与挖掘分析来找
到有应用价值的内容。目前,林草行业信息化仍处于应用发展阶段,2019 年中
国林业信息化率为 78.95%,未形成对大数据客观、科学的认识,对森林、草原、
湿地、荒漠化和生物多样性获得的监测调查数据资源及其在生态修复、生态保护、
应急监测、生态利用等方面的价值利用认识不足,存在盲目追逐硬件设施投资、
轻视数据资源积累和价值挖掘利用的现象。另外,数据资源建设和共享水平不高,
用户普遍不重视数据资源的建设,即使有数据意识也大多只重视数据的简单存储,
很少针对后续应用需求进行加工整理与挖掘分析。特别是行业各级行政部门、各
级监测中心、科研院所之间的数据共享不顺畅,不同数据源之间相互独立,形成
了数据孤岛,使林草监测的大数据建设受到极大限制。
(三)服务协同与共享有待提升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林草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林草监测信息化
应是一个能满足各层级间、多业务覆盖的协同服务体系。但目前林草监测仍存在
着纵向信息不到底、横向业务不到边的问题。监测成果在国家、省、市、县(林
业局)、乡(林场)之间难以进行协同和共享,上级难以通过信息化掌握下级工
作进度和质量。内部各部门的业务子系统不兼容、数据标准不一致,各业务部门
数据缺少融合。例如,林长制建设要求由上级对下级逐级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考核核心指标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治理
面积等,这些指标既需要落实到不同层级,也涉及不同的生态系统,并且在时效
性上要满足年度出数的要求,而采用传统线下监测成果汇总上报的方式,无法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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