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林业果树种植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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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林草资源调查规划与监测研究
科普化,从源头上解决科普的“素材”和责任,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
快速提高国民科学素质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科研成果是核心科技资源,
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是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途径。发挥科普对科技成果转
化的促进作用,引导社会理解和支持林草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直接影响林草科
技创新及其支撑发展作用。由于林草行业的特殊性及各种因素影响,科研工作只
停留在成果研究阶段,传播转化的硬性要求和相应社会责任没有明确规定,加上
大量的科技成果和科学研究产品受困于体制机制且与市场对接困难,造成许多林
草科技成果资源的社会认知度较低、长期搁置,只存于纸面之上,没有及时“公
之于众”,林草科技成果资源科普化面临重要挑战。
5. 科技非政府组织的科普能力开发利用不足
随着中国全域信息化的推进和人民素质的普遍提升,林草业生态保护与产业
发展的转型和新业态的涌现,广大林农和基层林区职工对现代林业科技的需求不
断增加且日趋多样化,如生态环境服务、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特色林产品开发
等,传统的政府包揽提供科技服务的局面已不适应市场发展的变化。同时,林草
行业也存在众多不同层级的科技非政府组织,如科技社团、行业协会、基金会、
科普机构、咨询机构、联盟和网络、专业合作社等。这些组织具有专业性、专题
性、科普性和社会性兼顾的特殊优势,在参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科普过程中,
更易满足广大集体林区林农的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是政府、企业、大专院校和
科研机构之外的重要的林草科技和科普资源。但是,这些基层科技非政府组织的
科普能力开发不足、利用不够,主要表现为:一是这些组织与政府部门的互动属
于一种从属性互动,普遍存在独立性不强、灵活性和创新性激发不够等问题。二
是这些组织人才队伍不足、影响力有限、融资能力弱、综合协调发挥作用机制缺
乏,如在技术推广、信息提供、专家支持、技术咨询和技能培训等方面难以满足
乡村振兴和林草高质量发展需求下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如何进一步准确定
位政府与科技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和拓展科技非政府组织参与
空间,鼓励和规范他们参与林草科技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这种合作既
要百花齐放,也需统筹协调。
(三)推进林草科技资源科普化的对策
科技资源科普化的真正价值在于促进知识在更广范围内的流动和共享,即通
过对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价值再开发,使科技知识面向全社会广泛外溢,以优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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