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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林草资源调查规划与监测研究



                   3. 加大投入,促进和激励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化
                   中国地域广阔,林草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科技资源科普化的基础条件能力建
               设需要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投入。针对林草系统众多的野外台站、大型试验

               基地、示范区、保护地等,以及各类型的实验室、标本馆、自然博物馆、工程技
               术中心、智能工厂等,一是应提升这些资源的科普利用功能,组织对社会公众的
               开放活动,营造多元多样的科普应用场景;二是在项目投资建设验收等过程中,
               强化其科普功能的提升和考核。可探索在林草重大科技平台设置适宜的“科普化

               能力”评估指标,适度开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科技项目、资源培育、
               示范基地、自然保护地建设等)科普化考核与评定,并纳入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体系,鼓励和激励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化,使之成为林草科技创新的职责要求。

                   4. 深化推动科技成果推广的科普化过程
                   第一,重视科学研究创新成果的科普化,探索科研成果资源科普化的重要路
               径。一方面,将各级各类林草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与科普工作结合,由相关重大专
               项科技项目及其管理部门承担相应的科普责任,从源头上解决科普的“素材”问
               题,高效、科学地实现科技资源科普化;从项目设计、预算、考核评估中进行安

               排,或者充分挖掘具有行业和时代特色的核心科普资源进行基于项目的专门性制
               度安排,实现科技成果科普化的常态化发展。另一方面,探索将重大科技成果、
               重要科学人物故事有机结合。要鼓励重要科学人物开展重大科技成果的宣传普及

               工作,建立起传播在国际上领先或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的基础科学创新成果、研
               究方法手段、发明创造、产业开发实践等的常规化和长效化机制。
                   第二,深化林草科技推广工作中的资源科普化,探索快速提高国民林草科学
               素质和林草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林草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过程,也是一个科技
               成果科普宣传推广的过程。要发挥科普的组织、管理和促进作用,从资金、人才、

               市场推介等方面开展专业性支持和服务工作,帮助促进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市
               场的结合。例如,探索建立新的协调机制,通过各类重大项目总体安排,科普管
               理部门、研发团队或项目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关于重大项目的科普活动,搭建项目

               成果宣介平台,实现科研与科普的联动,营造新技术成果率先应用的良好环境,
               推动建设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示范区,加快林草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
                   5. 构建林草科普联盟,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和管理
                   构建林草科普联盟,主要是体现资源共享、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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