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培训学校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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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师资团队



                                 第四章  教师的工作量和安排

                  第十七条  教师按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履行教学任务,每天授课
              时间不超过 5 小时,每周不超过 20 小时。
                  第十八条  教师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其为学生提供的教学资料,不得强制学生

              参加收费课程或者自己的私人教育培训课程。
                  第十九条  教师要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效率,不得在教学中恶意浪费
              学生的时间和财力。
                  第二十条  教师要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在教育教

              学活动中恶意侵犯学生与父母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教师的责任和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如发现学生遭受欺凌或者恶意伤害的情况,
              必须及时向学校反映,组织紧急救助。
                  第二十二条  教师如发现学生存在不端行为,应切实与学生谈心交流,教育
              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和思想观念,制定适当的纠正措施。
                  第二十三条  教师如经过批评和教育仍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管理部门有权

              采取相应的行政或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和知识产权,不

              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教师为确保学生的学习正常进行,必须保持良好睡眠,合理调
              配身体和精力状态,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条  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诉求和意见,制定相应的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明之处,由管理部门细
              化说明。
                  本规章制度由教育管理部门最终解释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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