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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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人工智能安全防护
利用推理及知识表示技术可对其予以更高级别的描述。当采用虚拟仿真技术对用
户进行交互时,可突破操纵虚拟仿真环境中操作对象的限制,及时进行高级别的
自然语言交互等动作。在此环节,对于用户输入通道来说,可应用智能虚拟环境
技术对用户端的输入通道以更高级别的抽象化方式予以表示,同时还可将虚拟环
境中的动态变化以抽象化形式表示,以此发挥智能虚拟仿真技术的效用价值。
四、人工智能深度学习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Deep Learning/DL)是指计算机利用人工神经网络
(Deep Neural Networks),不依靠人类提前编程即拥有某一领域学习能力的技术。
这一技术效果的实现依赖于前期对版权作品的数据复制行为,存在著作权侵权风
险。为了化解这一风险、维持利益平衡,有必要将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判定为合理
使用,这有助于避免算法偏见、降低研发成本、推动产业进步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
(一)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著作权侵权风险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以“机器学习”(又称“数据训练”)为创作方式,
人类仅在筛选提供前期数据分析源的过程中提供帮助,之后由其自主利用人工神
经网络直接处理原始数据,在多层次结构中学习数据的不同含义,分析建模后依
据此模型输出创新性结果,实现端到端预测模型的开发。深度学习的“深度”体
现在人工智能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信息检索、分类、转化、标注、分析、计算等)
“学会”某一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思维特征,并据此“创造”出新的内容,与人
类学习知识并灵活运用再创造的模式相似。例如,西门子的智能云 Mind Sphere
可以学习并做出调整燃油值的决策以实现最佳性能;AI Powered Equity ETF
(AIEQ.US)管理的基金可以提供更高的回报率;腾讯研发的写作机器人“Dream
writer”可以撰写经济领域的新闻报道等。
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过程可以分为以下 5 个阶段:第一,收集数据,为构建
深度学习数据库做准备。第二,预处理数据,指进行计算机语言转化和初步数据
筛选,建立深度学习数据库。第三,标注数据,人工智能根据预设目标的具体内
容对数据库进行分类标注,形成初级函数模型。第四,训练模型,依次选取各个
分类类别下的数据计算其关联关系,以达到完善初级模型的效果。第五,固定模型,
通过海量运算后形成符合人类思维模式和行为特征的最终模型,以完成预设目标。
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的著作权风险,主要产生于收集和预处理数据阶段的复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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