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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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数据要素治理和应用
据开放共享机制以及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
2022 年 1 月,《“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为了更好地发
挥数据要素的功能,应该大力推进高质量的数据要素供应,加速数据要素的市场
化流通,探索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机制;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的规范
性、多元性和可持续性,以期在 2025 年之前形成一个健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这表明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正在迈向以“数据要素市场”为核心的普惠共享、深化
应用的新阶段。2022 年 12 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
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数据
产权、数据流通和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以及数据要素治理等 4 个方面的制度
框架,并列出了 20 条政策举措,为数字化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提供新的思路与
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数字时代,数据要素治理是一种新的治理
范式,通过数据要素治理促进全社会范围内的数据互通、跨部门的流程重组以及
数字化的全面协同,以期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
创新”的新治理机制。数据要素治理是一套复杂的治理体系,包括“对数据的治
理”,即以治理对象为数据要素,开展治理工作;“运用数字技术进行治理”,
即使用先进的智能技术手段及数字技术丰富现有的治理技术体系,以此提高治理
能力;“对数字融合空间进行治理”,即把经济社会活动的治理领域向数字空间
进行延伸。数据要素确权既是数字要素治理的关键环节,又是数据治理的重点难
题。开展数据要素确权治理研究,对于解决数据要素治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为中
国数据要素治理实践提供理论借鉴,尤为必要。
(一)数据确权治理顶层设计缺失
当前,中国数据要素确权治理机制顶层设计还不能完全满足数据市场化的需
要。现阶段中国各地对数据监管体系及数据运营体系进行了大量探索,并取得了
一些创新性的突破。譬如,不少地方都成立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基本形成了省
市各级相关委(办、局)、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中心等多方协调的数据监
管配置模式,以及“数据交易所(中心)+ 国资运营平台”等数据运营模式。同时,
国家也在积极探索成立国资控股的地方性数据集团等服务数据确权授权、安全治
理、融通交易的专门市场主体,共同培育和监管数据要素市场。但是,无论从中
央还是从全国的角度来看,中国对数据要素市场进行培育和监管的系统性顶层设
计规划以及相应的机构设置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类似于国家数据银行、国家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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