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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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数据要素治理和应用



              需要进一步衔接、补充。在当前的数据要素确权过程中,需避免因数据要素治理
              不及时不充分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数据开放过程中,中国政府与相关行政主体需
              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和产生的数据权属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解决政府数据
              公开中涉及的安全性、隐私保护策略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虽然中国持续在政府

              数据开放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推出相关规划、实施细则等,但是政府数据开放需
              要考虑到数据使用许可、数据隐私、知识产权、国家机密等诸多法律问题,如果
              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技术体系等的整合性不足,可能会出现数据利益分
              配不均、数据权属不明确、数据责任不明晰等问题。数据要素确权治理亟须完善,

              丰富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资源以及有效运营数据市场,都需要明确数据要素产
              权和合理的法律制度。如何针对数据具有的特性以及中国数据市场现状进行具体
              实施,有待进行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深层次探索。
                  (四)互联网平台数据治理存在缺陷

                  数据已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公民人身安全的一个关键要素。互联网平台掌握
              了大量使用者个人信息,有些网络平台甚至对个人信息进行过度收集,出现个人
              信息泄露事件,从而影响个人信息安全,对个人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现实
              生活中的“诈骗电话”“大数据杀熟”等现象导致许多人损失个人财产,“精准

              定位”“人肉搜索”致使不少人经历“键盘侠攻击”及“网暴”,这些现象与互
              联网平台的数据管理过程存在漏洞,互联网平台数据管理的不规范以及数据要素
              确权不明晰有极大关系。除此之外,人工智能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但不可
              避免会有短暂的技术性缺陷亟待解决,比如技术伦理、数据安全以及如何将人类

              的道德规范输入给人工智能等难题。在数据要素确权问题上,互联网平台因为有
              其“小算盘”,极力推卸自己的责任。譬如,许多互联网平台主张数据是其付出
              一定成本后所应得的,应由平台享有数据要素专属权,但其实平台是以流量的输
              入输出为基础为用户提供数据要素,流量是互联网平台获利的手段,互联网平台

              付出成本换得流量,并非数据要素。上述情况都需要法律和政策上的进一步明确
              和规范。

                  四、数据要素治理现代化建设优化


                  数据要素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过程。随着数据的爆炸性增长,以及数据
              要素与社会生产、生活的高度融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对数据要素治理将提出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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