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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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Computer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the Context of Big Data
的集中持有和权利束的完整持有条件下,企业自身的规模较小,进而在特定市场
中,没有哪一个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市场集中度不高,进入壁垒低,从而形成一
个具有竞争性的市场结构。与之相对,在企业产权社会化条件下,现代股份制企
业形成与发展构成其现实背景,如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此时进入市场的不再
是大量的中小企业,而是一个个具有规模性的大企业,中小企业难以与之匹敌,
逐渐被吞并或是退出市场,寡头垄断甚至完全垄断将成为市场结构下一步的发展
方向。这为平台数据垄断问题提供了一个产权视角。
第七,产权与市场运行。市场有效运行除了外在的市场监管规则与规范保障
外,最为关键的是其内在机制是否发挥作用以及相关机制的作用程度,而作用的
发挥又与产权制度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密切相关。一个稳定有效的产权制度旨在形
成权属明晰、专一且可以自由转让的产权。不难看出,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机
制)存在多方耦合:一是没有权属明晰的交易财产,市场机制将无用武之地;二
是市场机制是市场主体长期互动的产物,没有产权主体,市场机制也无从谈起;
三是产权制度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预期,进而影响其行为与市场决
策,这对于市场机制的作用程度也将产生影响。从前述分析中得以一窥数据产权
制度的稳定与有效对于数据市场高效运行的重要意义。
(二)数据要素市场的特点
在对数据要素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之前,有必要阐明数据要素市场的一些
特点,以此形成对后文研究的补充。基于数据要素(产品)的特点和市场主体的
特点,再结合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要素,就形成了数据要素市场的一些特征,并
且这些特征在实质上也构成了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形成了具体的治理
指向。一是从总体上看,数据市场具有二重性,即价值实现与新的均衡条件。二
是从具体的层面看,这体现在:
第一,数据主体多元且具有不确定性。数据自身映射的社会关系的博杂性导
致数据(权利)主体多元,再有数据自身的经济技术性特征如低成本易复制,易
分割、便传递性,使得同一数据可能有不同的持有主体,在互联网条件下,同一
数据的持有主体具有泛在性、交叉性,从而也就导致数据主体的不确定性。数据
权属的复杂性的源头之一或在于数据主体的多元且不确定。
第二,从交易的标的物即数据产品和服务的角度看,可以进一步细化。
作为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内容要具备合法性,即产品和服务的源头即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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