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大数据背景下计算机信息安全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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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网络信息安全及防护
二、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
(一)进一步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
加强网站软硬件系统及管理制度的安全防范。在物理层安全方面,要加强对
通信线路、物理设备、机房的安全管理;在系统层安全方面,要加强对操作系统
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尽可能地排除操作系统本身的缺陷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包括
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系统漏洞、安全配置、病毒威胁等;在网络层安全方面,
要加强网络层身份认证、网络资源的访问控制、数据传输的保密与完整性、远程
接入安全、域名系统安全、路由系统安全、入侵检测手段、网络设施防病毒等。
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方面,要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包括:成立网络安全小组,
确立安全小组负责人(单位领导任组长),确立组长负责制;组长落实小组人员
岗位工作职责;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安全员,须持证上岗;制定网络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制定计算机机房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用户登记制度和操作权限管
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和系统升级管理制度;制定交互式栏目 24 小时
巡查制度;制定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制定信息发布审核、登记、保存、
清除和备份制度,信息群发服务管理制度;制定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制定备案制度等。
在网站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方面,要求:具有保存 3 个月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
志和用户使用日志功能,内容包括 IP 地址分配及使用情况、交互式信息发布者、
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拨号用户上网的起止时间和对应 IP 地址、交互式栏
目的信息等;具备安全审计及预警措施,网络攻击防范、追踪措施,计算机病毒
防治措施,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措施;交互式栏目具有关键字过滤技术措施;开
设短信息服务的具有短信群发限制、过滤和删除等技术措施;开设邮件服务的,
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等。
加强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根据公安部、人事部于 1999 年联合下
发的《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凡从事计算机信息网
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的有关人员均需参加由公安、人事部门联合组
织的统一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通过后,由公安、人事部门认定其计算机安全员
培训合格,并在合格证明材料上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安全员培训考试
专用章,方可继续从事互联网行业相关信息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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