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创新研究
P. 83
第二章 自动化技术与化工机械制造
技术规范》中条文规定,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对
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规范 SH/T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中条文规定,储存Ⅰ级和Ⅱ级毒性液体的常
3
压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 3000m 的甲 B 和乙 A 类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容量大于
3
或等于 1×104m 的其他液体常压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
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所以,常压储罐需根据储存介质属性、储罐容
量来设置紧急切断阀。常压储罐实现紧急切断功能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储存Ⅰ级和Ⅱ级毒性液体、构成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常压储罐。
Ⅰ级和Ⅱ级毒性液体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类似,无论是否达到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
源,其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装置。Ⅰ级和Ⅱ级毒性液体储罐的紧急切断功
能实现参照液化烃储罐。规范 SH/T3007—2014《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
范》中条文规定,装置原料的常压储罐宜设置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宜联锁停
泵。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常压储罐进出口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装置,建议低低
液位是否自动联锁关闭阀门及停泵,其他紧急切断功能实现参照液化烃储罐。储
罐高高、低低液位联锁关闭储罐进出阀门需要考虑联锁后造成的上下油装置的
影响。
第二,未构成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常压储罐。根据规范SH/T3007—2014,
3
甲 B、乙 A 及容量大于或等于 1×104m 的其他液体常压储罐应设置高高液位报
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对于未构成一级或二
3
级重大危险源但容量大于或等于 1×104m 的除甲 B、乙 A 介质的其他储罐进口
设置紧急切断阀。其他紧急切断功能实现参照液化烃储罐。
(3)紧急切阀的选型
紧急切断阀指事故工况下,用于防止物料大量释放到环境中,造成严重危害
的切断装置。石化行业中,紧急切断阀根据储存介质性质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液
化烃用紧急切断阀,另一种易燃和可燃常压储罐用紧急切断阀。查石油化工行业
的各种文件及相关规范,对两种紧急切断阀的选型要求整理主要如下:
第一,液化烃用紧急切断阀专用于安装在液化烃球罐的进出口管道上,当罐
区内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快速及紧密切断和隔离易燃及有毒物料的开关
阀。紧急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功能应包括控制室遥控手
动关闭及现场手动关闭。
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