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空气污染控制与微粉捕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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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气粉尘
方法仪器便于携带,可以同时满足现场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的要求。再如,混合性
粉尘中的化合物较多,为了精准测定其中的化合物,检测人员通常会选择火焰原
子吸收光谱法,按照 GBZ/T300.17—2017 中的标准要求,选用 AKFC-92A 型中
流量粉尘采样器完成相关采样与化合物检测分析等。建议检测人员根据检测项目
一一列举采样与检测仪器,并按执行标准选择适配性的分析方法进行操作等。
(三)混合性粉尘职业病危害评估方法
1. 评估方法
中国粉尘职业病危害评估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接触限值法;第二,危
害分级法。尽管两种方法在单一粉尘危害评估中的应用较多,但根据 GBZ2.1—
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与 GBZ/
T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 1 部分:生产性粉尘》中的要求
及应用范围看,完全适用于混合性粉尘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要求。分述如下。
(1)接触限值法
在职业接触限值相关的第 47 种粉尘被称为“其他粉尘”,主要指尚未制定
容许浓度的粉尘,具体要求游离二氧化硅不大于 10%,其中不含有有毒物质或石
棉物质。从 GBZ2.1 中的内容看,石棉含量大于 10% 的情况有明确接触限值规定,
但是不大于 10% 的情况未进行明确规定。具体应用接触限值法时,通常要求操
作人员采用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与超限倍数开展具体评估。例如,含石
棉的混合粉尘中确定石棉含量时,应根据规定与未规定情况,以 10% 石棉含量
为界限区分两种情况,针对石棉粉尘应用总尘和呼尘的 CTWA 评价与超限倍数
评价。再如,对存在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混合性粉尘,应进一步确定其类型,并
根据实际要求选择适配性较好的接触限值法完成相关评估等。
(2)危害分级法
原来的 GBT5817—1986 标准中,把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为五级,应
用 GBT5817—2009 标准后,把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为三级,可以直接运用
CTWA 评价与超限倍数评价进行危害分级,无需对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同时,
GBZ/T229.1—2010 中根据职业环境粉尘权重数,如职业接触比值、劳动者体力
劳动强度等,划分了四级生产性粉尘危害程度。其中,粉尘实际测量值和相应职
业接触限值的比值等于职业接触比例,职业接触限值可以是 CTWA 评价或超限
倍数评价。比较 GBT5817—2009 标准、GBZ/T229.1—2010 标准发现,前者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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