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8 - 心理健康及心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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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tal Health and Psychological Crisis
                  心理健康及心理危机


             增加(持续亚型 > 复发亚型 > 缓解亚型),得出该结论的原因可能是失眠症状的
             持续时间越长,其通过炎症、内分泌、代谢和交感神经活性增加等机制对心血管
             功能的影响越大。故该种分型具有临床相关性,可对年轻个体进行失眠治疗并追
             踪其模式,观察此干预能否改善后期心血管健康(卒中),未来可进一步研究失

             眠亚型和疾病风险的相关性随时间的变化趋势。
                 3. 通过 ID 的原发与继发临床特征分型
                 2004 年睡眠障碍国际分类第二版(ICSD-2)将失眠障碍为 11 种亚型,可归
             为两大类型,包括:第一,原发性失眠:病因不明确,或已排除引起失眠的可能

             病因后患者仍存有失眠症状,包括“急性失眠”“儿童行为性失眠”“心理生理
             性失眠”“特发性失眠”“矛盾性失眠”“睡眠卫生不良”;第二,继发性失眠:
             由于其他疾病或原因引起的失眠,包括“躯体疾病导致的失眠”“精神障碍导致
             的失眠”“药物滥用导致的失眠”及“睡眠呼吸紊乱相关失眠”“睡眠运动障碍

             相关失眠”。
                 KIM 等以 ICSD-2 为基础将失眠障碍分为 5 种亚型:心理生理性失眠(PI)、
             精神障碍性失眠、一般医疗条件引起的失眠、其他睡眠障碍中的失眠、因物质使
             用而失眠。该分型方式的总体治疗方向是:治疗患单一原发性失眠的患者仅需纠

             正其失眠症状,但治疗伴共病和 / 或伴初始病因的失眠亚型,则需对初始病因(即
             原发疾病)进行额外干预,如进行抗抑郁药给药、光疗法和持续气道正压治疗。
             然而局限性是,失眠障碍常存在于其他疾病的共病诊断中,其失眠症状可能为原
             发或发展为独立疾病,与初始疾病之间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过分强调“继发性”

             可能导致对失眠障碍作为独立诊断治疗的忽视,从而使失眠长期遵循独立的病程
             发展规律,成为显著临床症状。
                 4. 通过 ID 发作及持续时间分型
                 2014 年睡眠障碍国际分类第三版(ICSD-3)用时间因素将 ID 分为 2 种

             类型:(1)慢性 ID:频繁、持续的睡眠起始或维持困难,导致患者不满意于现
             有睡眠质量,引发患者苦恼情绪或社会功能受损,患者睡眠紊乱和相关日间症状
             每周≥ 3 次,持续≥ 3 个月;(2)短期 / 急性 ID:短期内患者睡眠起始或维持困难,
             可单独出现,也可与精神障碍、内科疾病或精神活性物质使用等情况并存,症状

             出现< 3 个月。这种分型也是目前国际指南中较为认可的 ID 分型方法。研究发现,
             以上两种失眠亚型患者的脑功能区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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