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破产企业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责任及权利概论
P. 119
第五章 破产清算的相关问题 ◣
第二,公正性原则。进行破产清算所涉及的一系列内容都与群体息息相关,
在破产工作过程中应让双方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清算工作的结果要实时地公布
和跟进,并做出反馈。这样,破产企业及相关管理人的财务管理公平、公开,才
能够更加透明并且得到信赖。
第三,效益性原则,在企业破产财产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尽可能地提升现有
财产的变现价值,减少破产期间费用的产生,还要避免不应该发生的情况再次发
生,尽量地规避风险,并且要适当地加大债券最终的偿还比例。
第四,目的性原则。企业破产清算作为一项十分严谨且环节较多的工作,内
部的工序相对复杂,因此在各项工作开展前,需要了解上一项工作的运转情况,
这样才能够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明确的思路依据,彼此之间环环相扣,也要最终实
现破产清算的一个预期的目标。这就要保证整个破产清算的工作都要做到有目的、
有计划开展。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提高财务管理的效果,并且达到破产清算的预期
要求。
(二)目标分析
一直以来,企业破产清算实际上可以当成一种经营活动看待,并且有许多专
家学者表示,当企业在进入了明确的破产程序以后,内部的经营活动处于全部停
止的状态,也不会再有资金的运动,其间也不会发生怎样的经济关系。而根据相
关资料查阅中得知,资金运动和资金循环两者虽然无法等同,但是彼此之间也密
切相关,主要是因为从企业破产清算的这一阶段来看,资金流动仍然存在,只是
资金的运动形式,从以往的破产资产朝向变卖收入,再到经常债务这方向过渡,
具体来讲,这也是实物到货币彼此之间的转化。虽然其形成一种转化的模式,却
没有呈现出一种良性的资金循环,但即便如此,也并非意味着破产企业的资金处
于停滞的状态,而是会与企业经营运转共同存在还会有着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是企业一系列的财务活动会被上级直接干预和影响。二是财务活动会受到
进一步的监督和管理。三是财务活动会因为审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变
得更加完善。四是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和财务情况需要在债权人会议监管下进行
运转。除此之外,对于破产方面的管理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将企业的一系列资产进
行变卖,并且回收外债,可以保持一种可控的范围内,主要是因为上述几点的干
预以及债权人自身的管理。这样能够形成一种有效的清算效果,更能够保持内部
资源的优化配置,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良好发展。但要说明的是,针对债权人
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