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破产企业股东在破产程序中的责任及权利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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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破产与破产法 ◣




                          第五节  《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


                 一、《企业破产法》实施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破产法》实施过程中呈现的特点
                 第一,《企业破产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为实施背景。当
             前《企业破产法》实施的重要背景,一个是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二是中国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进入到关键阶段,僵尸企业的处置、降杠杆等工作进入深水区,营

             造 良好营商环境的需求也不断提升。《企业破产法》能否有效实施,与中国的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营商环境的改善具有密切关系。
                 第二,有重大影响力的破产案件愈来愈多。从早期的东北特钢与江西赛维公

             司破产案,到 2021 年北大方正、海南航空、南京雨润、华夏幸福四大品牌企业
             先后进入破产重整,破产程序越来越多地用于大型企业的拯救。在这一时期,也
             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家按照市场经济破产法裁定破产的商业银行。
                 第三,专业化队伍的建设需求与日俱增。专门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和破产审判
             队伍的建设,强调管理人的职业素养和专业道德,以及破产法官的专业化审理和

             整个审判机构的专业化。
                 专业队伍有效推动了破产法的实施。管理人团队专业化、审判队伍专业化、
             审判程序规范化、裁判规则标准 化、绩效考评科学化,对破产法的进一步完善
             提 出了新的要求。

                 第四,破产案件的类型更加复杂,法律关系更加多元。当前出现很多上市公
             司破产重整案 件、关联企业破产案件、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中小型金融机构
             甚至有一定规模的商业银行破产案件等,涉及的债务金额、债权人数量巨大,法
             律关系复杂。

                 第五,《企业破产法》实施过程中政府政策与司法政策相互推进。近年来,
             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文件促进破产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如 2018 年国家发
             改委等 11 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

             的 通知》;2019 年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 13 部门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
             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多部破产法司法解释及
             司法政策,对破产法实施中的重大 问题作出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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