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采矿工程中采矿工艺与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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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Mining Technology and Technology in Mining Engineering
               采矿工程中采矿工艺与技术研究


             矿山修复中自主开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地热能发电,履行发展可再生能源义
             务符合法律与政策的规定。在矿山修复规划中落实采矿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义务,
             规划矿山光伏、风电、地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规划生态产业链上的用电企

             业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并加强与可再生能源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协作,这就
             是一种“减法”的制度路径。
                  将矿山可再生能源产业与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矿山公园整合成生态产业链,
             共同完成生态修复目标。比如,山东能源新矿集团新巨龙公司结合产业发展和生

             态建设规划,将治理和光伏发电结合、治理和休闲旅游结合、治理和现代农业结
             合;神东集团布尔台采煤塌陷地采用林光互补模式进行生态修复,上层空间用于
             发电,地面用于农林业种植,发展观光、特色果蔬采摘等旅游产业。


                 三、矿山修复规划的土地保障措施

                  使用土地是保障矿山修复规划实施的基础,生态产业链的落实需要矿山修复
             规划对矿山土地进行安排,这也是“目标—指标—管制”的规划逻辑之管制措施。
                 (一)在矿山修复规划中落实农用地流转机制

                  开采矿产资源,不可避免要占用、利用土地。要合法地在土地之上进行矿业
             活动,就必须取得以土地为客体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建设
             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三种利用类型。采矿企业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需要依法
             获取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塌陷地可能涉及到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三种

             利用类型。考虑到中国矿产资源大部分都在农民承包经营的农用地下,因此矿山
             修复生态产业链建设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农用地,但农用地的土地利用性质不支持
             生态旅游、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需要在矿山修复规划中落实
             农用地流转机制。

                  1. 采矿企业需要获取矿山修复范围内的土地经营权
                  根据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农村土地制度,2018
             年《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承包方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
             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民法典》进一步明确承包地流转的是经营权。采

             矿导致地表沉陷,进而导致农民房屋裂缝的产生和农用地破坏,对于农民来说,
             矿山生态修复是不得已而为之。经过“农村土地流转”之农用地出租方式,采矿
             企业与农民之间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获取农村土地经营权。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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