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采矿工程中采矿工艺与技术研究
P. 40
Research on Mining Technology and Technology in Mining Engineering
采矿工程中采矿工艺与技术研究
陷后已经具备湿地功能的积水洼地,其土地利用性质已经不再是农用地,也不是
未利用地(只有处于未利用地下面的矿产,开采导致地面塌陷之后才属于未利用
地)。显然,已具备湿地功能的塌陷地用于发展生态旅游、水上风力发电等生态
产业链需要将土地利用性质由农用地变更为生态用地。
(二)在矿山修复规划中增加生态用地
从法律上看,矿山修复中的土地利用应当遵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
管制始于德国和美国,其核心内容是:通过土地开发规划许可制度,控制土地使
用和开发行为。在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土地用
途管制以规划权作为管制权行使的依据,从而通过法律管制制度来保障规划目标
的实现。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耕地、林地、草地等属于农用地的土地类型,
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类型。通过矿山修复发展生态农业,应
当获得土地用途管制的制度保障。但是,有些采矿塌陷地原有土地法律属性是农
用地,因为塌陷后地形地貌发生变化,特别是由于积水转变为水域用地。这些无
法耕种的农用地在地籍图上仍然维持农用地的地类。比如,沛北矿区开采初期形
2
成了大量采煤塌陷地,导致沛县有 3260.09hm 土地虽然已形成较深的塌陷或严
重的积水,但在权属图斑上仍然被认定为一般农用地。在这样的土地上发展生态
旅游或可再生能源产业,原有农用地的土地法律属性成为制度障碍。
中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目的和作用在于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用途不可更改,比如,基本农田塌陷而丧失粮食生产功能
后可以变更土地用途。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煤田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
89.5%,79% 的基本农田位于煤田上方,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注重农田的修复,
确实不能进行农田修复而导致基本农田损失的,规划异地重建基本农田。
2019 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对整
治区域内基本农田调整进行了规定,基本农田从严格限制调整到允许合理调整,
采煤塌陷的基本农田不能修复的允许合理调整,在异地重建基本农田,既符合乡
村发展短期利益,也符合“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全域土
地综合整治的原则。
从生态学角度看,采矿塌陷地生态修复后丧失农用地农业生产功能而发挥生
态功能的土地属于生态要素的空间,可以界定为生态用地,保护的重点是生态用
地的生态价值,生态用地能够通过影响土壤有机碳—无机碳转化过程而改变土壤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