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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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的设置,建立国家监测网。
(三)土壤地质环境监测
自然资源部门中近几年的土壤调查监测主要是针对土壤化学组成开展的元素
含量变化趋势跟踪研究及预测工作。根据土壤元素分布特征,参照土地利用现状、
规划以及国家与行业等相关标准,划定区域监测和重点监测,筛选有代表性的地
区作为土壤地质环境监测点,监测对象包括土壤及其大气干湿沉降、农作物、灌
溉水等影响因素,其中区域监测主要反映土壤化学物质在宏观层面上的变化规律,
主要监测土壤与大气干湿沉降物,有一定密度控制,并在网格化基础上,结合水
系流域、成土母质、地貌成因、土地利用等因素的数字化图件进行区域监测地质
控制单元划分。例如在北京市平原区大致按照 4km×4km 网度(每个网格 1 个点)
进行监测点布设,丘陵区和山区按照 8km×8km 网度(每个网格 1 个~ 3 个点)
进行监测点布设,保证每个控制单元中都有一定数量的监测点。重点监测则体现
出各工作区监测点的土壤化学物质的变化特点,主要监测土壤、农作物以及灌溉
水等。同时,为获得更加准确的监测成果,需要在重点监测区加大监测点密度,
达到网格化成图水平,使其能够更加精准地表达监测结果。总结并完善监测体系,
对获得的各项参数进行分析研究,获得监测成果,并定期发布,及时为政府相关
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2020 年 1 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
明确了关于耕地资源调查、森林资源调查、草原资源调查、地表基质调查等相关
内容,并特别指出:针对耕地资源的等级、产能、健康状况等开展调查;针对森
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树种、林种、龄组、权属及其动态变化等开展调查;针
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生物量、病虫鼠害、毒害草、生物多样性以及草原退
化等开展调查;针对岩石、砾石、沙、土壤等地表基质类型、理化性质及地质景
观属性等开展调查。常规项目监测频次为每年 1 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这几十年中,我国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从不同方面对全国土壤环境质量
进行了不同阶段的调查与监测。自 2017 年开始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更是举
全国之力,联合原农业(现农业农村)、原环境保护(现生态环境)、原国土资
源(现自然资源)等众多部门和科研机构及高校共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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