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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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及环保技术发展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and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支持保障和组织实施 6 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指出生态
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
工负责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包括:优化治理技术路线,加大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力度;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
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VOCs 等大气
污染物治理优先采用源头替代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备节能降耗,提高设备
自动化、智能化运行水平;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加快使用含
氢氯氟烃生产线改造,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
排放协同治理。
《方案》的印发和组织实施标志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了新阶段,开始从
注重末端治理向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有效转变。
三、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量化评估
《方案》在主要目标中提出到 2025 年“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什么是协同度?如何量化协同度?如
何体现增效成果?回答这些问题是目前学者和决策者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亟须
解决的科学和决策问题。围绕如何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量化评估,本节提出
以下几点思考:
(一)界定量化目标是关键
量化评价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工作可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所谓宏观层
面是指在评价一个国家、省市或园区以及企业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时,实现了大
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同步减少,同时带来正的效益,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等。对于一个国家,减污是指主要污染物或特征污染物的排放减少,降
碳则是指降低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对省市或区域开展评估时,碳的减排除了考
虑直接的碳排放,还需要考虑电力和热力的调入调出所产生的间接排放;对行业
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估时,除了直接或间接的碳排放,还必须考虑脱硫
脱硝、碳捕集等工程措施带来的额外间接排放,以及使用化学药剂和添加剂等产
生的额外间接排放。
微观层面是指针对每一项具体的政策(P)、措施(M)、标准(S)、技术(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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