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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信息技术核心素养及教学
                    Key Competencies and Teaching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Primary School


            校园环境优越,大部分享有校园互联网、离子电视、多媒体教室等设备,而农村
            小学基本只设有普通教室和书本,造就了信息意识发展的差异。因此,受环境和

            个体发展信息意识具有复杂性。

                四、小学生信息意识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关于认知发展阶段理论,是由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通过对个别儿童在自然情
            境下连续、详细地记录儿童对事物的智能反应而提出的。皮亚杰认为个体认知是
            具有阶段性的,在此基础下,他将个体认知分为感知运动、前运算、具体运算和

            形式运算四个阶段。四种运算阶段都有着区别于其他运算阶段的独特的认知结构,
            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处于具体运算阶段并在个人认知中具有了抽象概念,获得
            “守恒”的逻辑推理概念,个体可以通过具体事物相联系形成概念、发现并解决
            问题。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小学生,是培养注意力的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个体

            有了一定的观察力、思维力,他们能够对周围环境中的信息产生注意,具备了信
            息意识的初步倾向状态。信息意识的初步倾向状态是对周围环境中的某些信息的
            关注,是兴趣和意识生成的初步表现,这就涉及“注意”。注意表示学生对外界
            事物的关注的心理活动,正如俄罗斯教育家康斯坦丁·德米特里耶维奇·乌申斯

            基说过:“‘注意’是我们心灵的唯一门户,意识中的一切,必然都要经过它才
            能进来。”例如,小学生在学习搜索引擎的使用时,除了使用一般查询外,还可
            特别注意到其特殊功能,天气预报、网页快照等。因此,小学生信息意识的发展
            是基于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之上的。

                (二)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同时,皮亚杰还提出童年期的道德认知,将此认知分为前道德阶段、他律道
            德阶段和自律道德阶段。他律阶段主要分为自我中心阶段(2~5 岁)和权威阶段
           (5~8 岁),刚步入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由前运算阶段向具体运算阶段的过渡期,

            这一阶段的学生主要是绝对的服从,严格遵守他人制定的规则,只能从表面来判
            断行为的好坏,这个阶段的学生并不具备道德的评判能力。自律道德阶段分为合
            作道德阶段(8~12 岁)和公正道德阶段(11~12 岁以后)。在合作道德阶段,小
            学生处于具体运算结算,具有可逆性思维,他们不再以坚决服从为准则,有了判

            断的意识以及道德判断的依据,主张公平,认为只要是公平就是好的,这时期道
            德认知开始萌芽。在公正道德阶段,个体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有了很大的进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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