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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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及保护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in the Era of Big Data
日益尖锐复杂,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和文化对抗将成为网络空间斗争的重要模式,
信息主权的斗争和信息边疆的守卫成为焦点。
二、国家信息安全概述
(一)网络时代的国家安全观
网络空间的高速发展使得其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深度交联,信
息主权、信息边疆和信息国防等概念应运而生,相应的网络时代也孕育了全新的
国家安全观。
1.信息主权的概念内涵
主权,是国家属性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是一个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定所有
的独立,处理内外一切事务的权利。主权不可分割和让予,是固有的基本权利,
不由其他法规所赋予和剥夺。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
和保护。
国家主权所涉及的范围是随着人类社会拓展而变化的,由传统的领概念向领
海、领空的发展就是典型的国家主权延伸,时至今日,国家主权概念向网络空间
的延伸已成为必然的,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新的信息主权观。
中国政府对于信息主权的表述始于2010年,在当年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
皮书中明确互联网属于国家级的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
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我们认为信息主权
可以描述为“国家在所属信息网络空间内掌管信息资源及所有软硬件设备,独立
处理信息事务及其关联事务的相关权力”。和传统主权的属性类似,信息主权的
内涵也具体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对内的网络空间所属最高权、对外的网络空间事
务处理独立权和防止网络空间侵略的自卫权。
其中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家范围内的一切涉及信息的部
门、数据和设备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理;对外独立权是指参照国际法有关原则,
独立的、不受外力干涉的处理国内一切涉及信息的事务,例如国家有权按照自身
的意愿制定涉及信息的政策法规,成立组织机构和确定运行模式。自卫权是指国
家为了防止网络空间的侵略而进行的国防建设,并在网络空间受到侵略时进行自
卫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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