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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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招投标管理  ◆



                   (4)宣布到场人员
                   主持人介绍招标代表、监督人代表,依次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

               等有关人员。
                   (5)检查密封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组织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如果投标文件密封状况与接收时不一致,或者存在拆封痕迹的,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开标。
                   (6)宣布开标顺序
                   主持人宣布开标顺序。一般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开标,如按照先到

               先开或抽签确定顺序。
                   (7)唱标
                   当众拆封投标文件,依次宣读投标报价、工期和质量标准、质量奖项等
               方面的承诺、替代方案报价、投标保证金、主要人员、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

               改内容。
                   (8)确认开标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应做好书面开标记录,其内容如下:开标时间、地点;招

               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检查情况;投标报价;开标过程中需要说明
               的其他问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并存档备查。
                   确认开标记录后还需公布标底,将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等送封闭评标

               区封存,最后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6. 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会议开始
                   投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同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
               点组织公开开标。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或邀请纪检部门和审计
               部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如果投标人少于三家,则至少有三家投标人在

               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内提交投标文件,将收到的投标文件退还给健康的投标
               人,并依法组织投标。
                   (2)签字

                   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不是强制性要求。投标人未派代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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