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P. 129
第三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招投标管理 ◆
2. 定标的一般程序
(1)中标候选人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评标报告提交 3 日内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的项
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布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
议之日起,3 日内答复。如果异议不被接受,还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
出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确定中标人
一般来说,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和投诉均已处理完毕时,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选出。评标委员会提交后,中标人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最迟在投标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确定评标报告。
国家资助的项目,由投标人指定第一中标人。
如果第一顺序中的候选人拒绝中标、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函,投标人可指定第二顺序中的候选人为
中标人。第二顺序中标人因前款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指定第三
顺序中标人为中标人。
(3)招标投标结果备案
投标书的提交和投标结果是指依法必须提交投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在
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向有关行政管制部门提交一份关于投标和
投标的书面报告。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要约的范围;投标方法和招标
书的发布;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技术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主要合
同条款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人。
(4)发出中标通知书
如果县级以上国家政府住宅和城市发展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议书和招标监
督机构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指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人向中标人发出的书面文件。协议
书的内容应简明扼要。一般来说,有必要通知中标人标书已被接受,并规定
合同签署的时间和地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投标人修改中标结果或放
弃中标项目,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遵守法律规定的相应法
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