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1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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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招投标管理  ◆



                   2. 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应按各单位中资质等级低的单
               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联合体

               成员间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义务、权利,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
               标人。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内容

                   申请文件内容包括:
                   ①资格审查申请书;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和资信证明(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技术人员构成、
               施工设备等);
                   ④投标人经营管理状况:近三年完成的主要施工项目情况;施工质量情
               况;完成同类工程的施工实绩;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施工项目获

               奖情况及证明;社会信誉;正在承担的施工项目;拟承担本项目的人员、技
               术负责人及设备情况。如有分包项目(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应附分包单
               位的有关证明资料等。

                   (三)无效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文件:
                   ①未按时送达申请文件;

                   ②申请文件上未盖公章;
                   ③申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 印鉴;
                   ④申请文件填写不符合要求;
                   ⑤填报的内容失实。

                   (四)投标行为要求
                   1. 保密要求
                   由于投标是一次性竞争,所有参与方都必须遵守严格的保密规定,以确

               保报价的公平性。投标文件和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在投
               标邀请书签字后保存,不得打开。投标人不得披露投标人的价格、潜在投
               标人的名称和数量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和合同相关信息的保

               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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