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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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合同管理  ◆













                                          图 5-3 竣工验收

                   (三)现场清理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清理现场并撤离,否则应支

               付有关费用。
                   (四)竣工资料
                   乙方应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及资料、自我评价工程质量的报告、

               阶段(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程材料与设备检验以及试验资料、
               建筑物观测资料(沉降、位移等)、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施工报告、竣
               工结算报告。
                   (五)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如图 5-4 所示。
                   ①竣工验收通过后,30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
                   ②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报告后 14 天内审核确认,若 14 天内未审核,即视

               为已被确认。
                   ③确认后 7 天内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 7 天内未支付,自第 8 天起加
               付拖欠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图 5-4 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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