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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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港口与航道工程合同管理 ◆
图 5-3 竣工验收
(三)现场清理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清理现场并撤离,否则应支
付有关费用。
(四)竣工资料
乙方应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及资料、自我评价工程质量的报告、
阶段(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程材料与设备检验以及试验资料、
建筑物观测资料(沉降、位移等)、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施工报告、竣
工结算报告。
(五)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如图 5-4 所示。
①竣工验收通过后,30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
②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报告后 14 天内审核确认,若 14 天内未审核,即视
为已被确认。
③确认后 7 天内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 7 天内未支付,自第 8 天起加
付拖欠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图 5-4 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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