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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化模式与会计档案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Accounting Computeriz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Accounting Archives


             累加到月初的累计折旧上,不会重复累计。
                  ②若上次计提折旧已制单并传递到总账系统中,则必须删除该凭证后才能重新计
             提折旧。
                  ③如果自定义的折旧方法月折旧额或月折旧率出现负数,则系统将自动中止
             计提。

                  ④计提折旧后又对账套进行了影响折旧计算或分配的操作,则必须重新计提折
             旧,否则系统不允许结账。
                  ⑤当发生原值调整、累计折旧调整、净残值调整时,当月计提的折旧额不变,下

             月按变化后的值计算折旧。
                  ⑥折旧方法调整、使用年限调整、工作总量调整等,均按当月调整后的值进行计
             算折旧。
                 (三)制单、对账与结账处理

                  1.制作记账凭证
                  制作记账凭证要在生成折旧分配表后进行。需要进行制单的情况包括资产增加、
             资产减少、卡片修改、资产评估、原值变动、累计折旧调整和折旧分配。制单时,既

             可以“立即制单”,也可以“批量制单”。如果在“选项”对话框中选择了“业务发
             生后立即制单复选框”,则需要制单的相关业务发生后立即生成有关记账凭证;如果
             在“选项”对话框中没有选择业务发生后立即制单“复选框”,则可以通过批量制单
             来实现。凡是应该制单而在业务发生时没有制单的,系统会将该业务自动排列在批量
             制单表中,表中列示应制单而没有制的业务发生的日期、类型、原始单据号、默认的

             借贷方科目和金额以及制单选择标志。制证时,系统显示的凭证是根据不同的业务类
             型和设置的默认资产科目、折旧科目等生成的不完整的凭证,用户可以编辑修改和补
             充,确认无误后保存,生成记账凭证。

                  批量制单是指将一批需要制单的业务连续制作凭证并传输到账务系统,避免了多
             次制单的麻烦。操作步骤:
                  ①单击“处理”下的“批量制单”,系统显示“批量制单”对话框,选择需要制
             单的业务。

                  ②在“制单设置”下,选择对应科目。
                  ③单击工具栏上的“凭证”,系统自动生成对应的转账凭证。
                  2.对账
                  当在初始化或选项中选择了与账务系统对账,才可以使用本系统的对账功能。为

             了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子系统的固定资产价值与总账系统中固定资产科目的数据相等,
             用户可以随时使用对账功能对两个系统进行审查。对账的操作不限制时间,任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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