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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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医院档案管理基础
就是对“宗门”的界定和处理,即“宗门”中容易出现的“模糊”或“模糊”。
1.确定全部宗派
整个宗派是指一个团体或个体在其社会实践中所建立的一个完整的文件。任何一
个团体或个人,只要是有独立的社会,他们所建立的文件,都可以组成一个宗派。这
种机构或个体在档案学上被称作“立档单元”或“全宗制”。承认整个宗派其实是从
团体或个体的社会独立开始的。用于决定一个组织或个体的社会独立的要素,是整个
宗派(或其立档单元)的组成条件。
(1)整个宗派的组成条件
从宗派的构成来看,宗派分为两大派别和个体派别。宗门是整个宗门的核心,
也是整个宗门的主要力量。根据我国近代部分单位,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
单位的实际情况,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应列为立档单位,其所形成的档案应
包括:
一是能够独立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以个人的名义在外部发表意见;
二是设立了可以自行编制预算或财政计划的会计单位;
三是设置行政机关和人员,具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力。
(2)一个整体宗派的情况
整个宗门,也就是一个人的宗门。它的成立条件是一个理论上很容易解决,但实
际操作起来却相当复杂的问题。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整个宗门中,所有独立于社
会的人,都可以组成一个宗门。而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的社会独立性主要取决于他的
年龄、他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之所以说起来很复杂,是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成年公
民都有独立的社会成员,他们的个人资料都可以在档案馆里保留下来。个体的档案是
否能够作为个体的整体存在和保存,还依赖于许多更为复杂的社会因素。这些复杂的
社会要素综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个体宗派的三个层面。
①一般来说,只有在社会上做出杰出贡献或具有重大影响的人,他们的档案才可
以是一个真正的个人宗派,也就是说,只有名人的档案可以是一个人的全部宗派。
②不是每一个人的资料都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家族。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伟人,虽
然他们的档案可以组织起来,但他们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个体宗派。因为他们的资
料中,有很多都是个人和组织的双重属性,如果建立一个完整的个人,就会损害整个
组织的整体。因此,通常,以个人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名流,其档案可以成为真正的
“个人”。也就是说,只有一个人的资料是属于自己的,而不会和整个组织产生大规
模的联系,所以,他的个人资料,就是一个完整的宗门。
③即便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名流,其档案中也不一定都是真正的个体宗
派。这些名人的档案是否能够成为一个人的全宗,还要看他们的档案是否保存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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