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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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医院档案管理基础
(4)立档单位中党、团、工会档案的全宗归类
各独立社团的党员、团、工会组织形成的档案,全部纳入所属单位的档案,并按
照组织机构的规定处理。
(5)对文件的归属权的判断
所谓的“宗门”,就是专门为那些被孤立的、不知道宗门归属的宗门卷宗。要
从档案形成者的视角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要搞清楚档案的真实形成者,而不能以
“作者”和“责任者”来判断。由于任何立档单位,其档案大都由公文、公文、公文
三大部分组成。就单独存在的每个特定档案文件而言,可以是公文(应属于制作此文
的立档单位档案全宗),也有可能是收文(应属于收到该文的另一立档单位档案全
宗),还可能是内部文件(属制发该文的立档单位档案全宗)。要判断它的形成,首
先要确定它是官方的,还是收件人的,或者是内部的。而文档本身的外部形式常常会
为其提供很多判断的信息和特点。通过对文档本身所提供的资料特性进行仔细的分
析,这个问题通常可以得到解决:通常,最终的文档应该属于发稿单位的全部档案;
原作和最后的定稿一样,也必然是官方的;收件人不能是最后一份,也不是一份稿子
(除了征求意见稿),而且大部分收文上都有收文印章、收文编号、收文或批改意见
之类的收文处理标志。虽然上面有办理意见等,但从文件标题、内容、办理意见等方
面,大体可以看出,也大多是原稿和最后的版本,等等。档案资料的归属权问题一经
确定,便要归于其所属宗门。若其所属宗门已经不复存在,或者无法确定其隶属于哪
个宗门,则可以通过收集资料来处理。
(6)一个人的宗门和一个组织的宗门档案的区别
个别宗门和整个宗门之间的档案,有时会发生交叉,有些档案资料具有个人性
质,也具有组织性(例如,以个别团体领袖的名义制作的档案)。处理该问题的原则
是:凡是以组织或机构的名义签发的原始文件,都要归本机构所有;如有需要,个人
宗门可以保留一份。不能将本门所有拥有双重属性的文件,全部收入宗门。通常情况
下,整个宗门都不会保留与个人有关的文件(比如个人登记表、履历、自传等,以及
个人的调查和审查文件)。但若个别宗派与整个组织宗派都不完全,且程度不同,则
应自觉地将拥有双重属性的档案资料偏向于整体状况较好的一方,以避免或减少“两
败俱伤”带来的不利后果。在进行这一有意识的倾斜处理时,除了整个宗派的整体完
整性不同之外,还应该考虑到整个宗派和整个宗派的重要性。
一旦确定了整个宗门,整个宗门都会被命名为一个完整的宗门。宗门的名字,都
是以宗门的正式名字为准,再加上“全宗”两个字。
(二)以辅助方式组成整个宗派
档案的形成与保存情况非常复杂。档案室中的很多文件,往往都是不能按照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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