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6 -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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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Quality Control
故指有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③死亡事故分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重大
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1~2 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 3 人以上
的事故。
3.按伤害方式划分
按伤害方式划分,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
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
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
(三)事故的报告与统计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的时限与程序
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领导。企业领
导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用快速方法,立即向工程
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工会等相关部门报
告。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在
24 小时以内,重大和特大伤亡事故在 2 小时以内报到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程序
见图 4-1。
图 4-1 事故报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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