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
P. 159
第四章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摄像。
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及经有关部门同意
后,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2)组织事故调查组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尊重
科学、及时准确。
对于轻伤和重伤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全技术和有关部
门会同工会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填写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发生一般伤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
调查。其中重大伤亡事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由其组织
调查。
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按下列规定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①市、州
及其以下所属单位,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
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②省及其以上所属单位,由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
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③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直接调查的特大伤亡事故,由
省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本级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
组进行调查。急性中毒事故调查组应有卫生行政部门人员参加。
(3)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①查明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②确定伤亡
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③提出对伤亡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依据和提
出防范措施的建议;④向派出调查组的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调
查组成员签名的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2.现场勘查
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尽早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是技术性很强的工
作,涉及广泛的科技知识和实践经验,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应该做到及时、全面、
细致、客观。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如下:
·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