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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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以科技创新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②完善中国多层次、配套齐全的税法体系,提高法律效力层级以及税收法律
在整个税法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进一步保证税法的统一性、稳定性与权威性。中
国目前以税收行政法规为主、税收法律为辅,这种做法存在不少弊端。鉴于此,
中国税收立法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的税
法体系,以确保税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③提高税收立法的技术水平。要解决中国税法体系的混乱局面,除了理顺税
收立法权以外,还必须加强对税收立法技术的研究,提高立法水平。对此,可从
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统一税法名称设计;二是规范税法结构的设计;三
是严格法律语言的使用,像“一窗式”“一户式”这样的工作用语,不应再在法
律法规文献中出现。
二、成熟定型的税收制度体系
(一)税制概念
税收制度体系(Taxsystem),也有翻译为税收制度,简称“税制”,它是
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税种课税办法的总和,反映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
经济关系,是国家财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
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税收制度的内容包括税种的设计、各个税种要素的具体内容,如征税对象、
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
广义的税收制度还包括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制定什么样的
税收制度,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经济管理体制以及税收应发挥
的作用决定的。不同社会制度或同一社会制度的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税收制度是
不相同的或不完全相同的。所以,所谓“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是指符合客观经
济规律的税收制度,能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并能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应
对变革。参考经济发达国家税制变化规律和当前的发展趋势,构建现代税制体系
主要特征是宽税基、低税率、简税制。检查中国现行税制,尚有18个税种,主体
税种不明确。从税种协调关系上看,一方面很多税种重复交叉形成重复征税,另
一方面该调控的领域税收空白,经济调控不到位;从税收要素设计上看,税种、
税目、税率及征税对象过于复杂,人为造成税收征管的复杂性,无端增加纳税风
险;从税制结构上看,间接税比重较高,直接税比重较低,其结果通过税负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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