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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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运用于税收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险的存在而导致的成本增加。交易成本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
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执行交易
的费用、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科斯认为,“交易成本”只是他分析制度时使
用的工具,通过交易成本,促使我们的分析将制度特征包容进来,并基于降低交
易成本为目的进行制度设计。
对于交易成本产生的决定因素,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中,表明经济活动的
不确定性与风险,欺骗,信誉和机会主义行为与交易感本的产生有关。比如,由
于人们注重避免风险,他们宁愿签订长期合约而不是短期合约。但是,未来的不
确定性又使长期合约条款更加具有不完全性,这必然增加交易成本。商誉会降低
交易成本,反之,欺诈等机会主义行为会增加交易成本。科斯说:“一个行骗的
企业可能暂时获利,但一旦被识破,就失去了日后的生意,而且我认为理所当然
地会使骗子无利可图……长期合约的履行通常伴以不受合约支配的非正式安排,
以及这种探讨方法看来有效的事实,使我想到企业需要重视其行为对日后生意的
影响。当然,还有可以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的合约安排,从而使机会主义更
加不可能发生。”
在科斯的典范性影响下,后继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把交易成本分析成功地应用
于经济学的各个领域,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经济分析范式。比如,阿罗(1969)
认为“市场失灵并不是绝对的,最好能考虑一个更广泛的范畴——交易成本的范
畴,交易成本通常妨碍——在特殊情况下则阻止了市场的形成”,这种成本就是
“利用经济制度的成本”。又如,威廉姆逊(1979,1980)遵循了阿罗所谓的交
易成本是经济制度的运用成本的定义,形象地把它比喻成经济学中的摩擦力,并
把交易成本细化为事前、事后成本,把影响交易成本的因素归纳为客观交易因素
和主观人性因素,从而使交易成本的分析系统化。张五常(1987)认为,“交易
成本可以看作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定和实施契约的
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等”。即
所谓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成本。诺思提出“要界定、保护产权及实施合约是要耗
费资源的,制度加上所利用的技术决定了这些交易成本”,认为交易成本的一部
分可通过市场进行衡量,如交易部门耗费的资源的价格总量,另一部分则难以直
接衡量,如获得信息、排队等候、贿赂等耗费的资源以及不完全的监督和执行所
导致的损失等。巴泽尔(1989)将交易成本明确地限定为“与转让、获取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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