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P. 142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Research o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行使一定(实在)行为的权力。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并把它当作生产要素,
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所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力”。而巴泽尔认为:“在产
权与人权之间做出区分是荒诞的。人权只不过是人的产权权利的一部分。”
我们基于经济学范畴,取西方产权思想之精华,将产权表述为:基于某种对
象的经济权利,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在经济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这种经济权利
之所以备受关注,主要源于它是公民满足自己基本生存的需要,是人们不断创造
和积累财富,进行投资和劳动的激励,是意志的表现和物质依托,对于人格或个
体性的存在至关重要;同时,财产权也构成公民的政治权利,它分散了社会成员
的经济权利,直接与国家权力构成对峙,避免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使得公民在获
取物质资源时不必产生对国家的过度依赖,财富会以道德的、非道德的,合法的
与非法的方式渗透权力体制,对宪政的发展起着积极或消极的作用。
1.税权的本质是一种公共产权
广义的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征管权与税收司法权以及税收使用权。狭
义的税权结构就是税收征管权,是税务机构对纳税人的征管权。因此,研究税权
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一是狭义的税权,即税收征管法及税收征管模式关注的内
容;二是中央与地方征税部门关系的税权,这是国家税收管理体制的重要部分。
本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分析,研究税权与产权的共通之处。如果税
权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产权,是否可以认为清晰界定产权,就可以降低交易费用,
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这为将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运用到税权划分中提供了一定的
理论依据。
“征税的权力涉及强迫个人和私人机构交费的权力,这种收费只能通过向政
府转移经济资源来进行,或涉及对这些资源的财政索取权——这种收费伴随有严
格的征税权意义上的有效实施”从这里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税权是一种权力,但是
产权通常定义为“关于财产的权利”,是一种权利。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将税权理解成一种产权,是否有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矛
盾呢?
权利与权力都同责任或义务相联系,不过与权利联系着的是普遍责任,而与
权力联系着的却是某个特别的责任。通常,权利是消极的,内敛的,防御的,它
可能什么也不做,只求别人不要侵犯。但权力则是扩张的,富于攻击性、侵略性
的,是积极的作为。两者都与法律有关,但是法律对于权利主要起保障与维护的
·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