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4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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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Research on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3.税收管理制度是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的统一
(1)税收管理制度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由正式规则(法律、宪法、规则)、非正
式规则(习惯、道德、行为准则)及其实施效果构成。”正式规则(Formal
Constraints)是指“确定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基础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的基
本规则”。这些规则的排序是:从宪法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再到明确的规则,
最后到个别契约。它们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其中政治规则可以广泛地定义为
“政治团体的等级结构,以及它的基本结构和支配议事日程的明晰特征”。经济
规则则用于“界定产权,即关于财产使用,从中获取收入的权利,以及转让一
种资产或资源的能力”。正式规则的主要特征在于其具有强制性。非正式规则
(Informal Constraints)“来源于所流传下来的信息以及我们称之为文化的部分
遗产”,包括习俗、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可以称为文化的东西。在非正
式规则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因为它蕴涵价值观念、伦理规范和风俗习惯
(人们的合法性意识、道德准则等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意识形态在马克思那
里被称为“观念的上层建筑”,它是一个总体性的概念,包括许多具体的意识形
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意识形态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
想。诺思则认为,人们通过意识形态了解自己所处的环境,建立起一种指导行为
的世界观。他强调指出,“至为重要的是,任何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都必须克服
‘搭便车’的问题,其基本目的在于促进一些群体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
的、享乐主义的和个人的计算来行事”,意识形态与正式规则模式关系最为密
切,它可以在形式上构成某种正式的规则的“先验”模式。实施机制是否健全是
判断制度的有效性的重要标准。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
同虚设。当然,在通常情况下,正式规则或非正式规则总是与一定的实施机制相
配合,或者,其本身就已经包含了相应的实施机制。
制度的三个构成部分是相互依存、彼此结合的,并不是以完全独立的形态发
挥作用的。否则,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虽然正式制度不完全等同于法律制度,但主要是指
法律制度,非正式制度不完全等同于道德信用,但主要是指信用制度或称为道德
制度。正式制度代表着制度的主流,受国家执法机关等国家强制性机构保护。非
正式制度往往是正式制度的基础。法律权威的实现一方面依赖于国家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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