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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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收概述
(二)免税
免税即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从形式上看,中国减免税包括长期减免、定期
减免和临时减免。
(三)退税
退税即对纳税人已缴纳的税额,部分或全部予以退回。如再投资退税、出口
退税等。
(四)起征点
起征点即课税对象的数额达到开始征税的界限。课税对象数额达不到起征点
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五)免征额
免征额即从课税对象总额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课税对象数额小于免征
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
七、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规定的处罚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
的具体体现。违反税法的行为主要有两类:一是违反税收实体法的行为,主要指
纳税人发生欠税、偷税、抗税等行为。二是违反税收程序法的行为,主要指纳税
人未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未按规定设置、保管
账簿、票证和有关纳税资料或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等行为。
纳税人发生违反税法行为,都应受到制裁。制裁的具体措施有:加收滞纳
金、处以罚款、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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