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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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税收专业化管理



             业,除了企业资产、收入和纳税额三项量化指标,确定大企业管理范围,通常还
             要考虑特殊行业、跨地域经营等一些特殊定性因素。
                 关于“定点联系企业”的概念,由于现阶段税收管理仍然实现税收财政级次

             不变、属地管理不变、国地税分管格局不变的“三不变”原则,对纳入省级以上
             税务局管理范围的大企业只实行部分管理职能,为区别属地直接管理的大企业概
             念,故命名为“定点联系企业”。通过这种定点联系,了解掌握大企业特点,探
             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大企业管理模式。2008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正式成立大企业税

             收管理司,当年确定45户首批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
                 同时,大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量增加,经济
             主体跨境、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
             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等矛盾日益突出,传统的由税收管理员属地管户、粗放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
             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更新理念,探索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
             效率。

                 二、中国大企业税源发展及特点-


                 研究中国大企业税源发展,从有数据的记载历史看,应该从重点税源监管
             工作说起。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开始建立中国最初的重点税源监控
             体系。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正式颁发了《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函〔2000〕7号),要求从2000年起将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
             简称“两税”)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
             为重点税源户纳税监控范围。在此基础上,当年确定的重点税源户为1829户企
             业。2001年修改《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月报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将“两税”年

             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纳税
             监控范围。2003年再次调整标准,将“两税”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营业税年
             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重点税源户纳税监控范围,按照这一标准,国家
             税务总局2004年实际监控重点税源户达到28404户,监控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44.4%。这一标准一直持续到现在,按这一标准,2010年重点税源户有78405户,
             其缴纳税额占全国税收收入近50%o这些重点税源企业,从税源的角度看,都应
             该看作是中国的大企业。从2000年的1829户到2010年的78405户,短短10年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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