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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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Research on Aesthetic Education in Music Teaching


            还不够透彻。通过短视频可以看到,在这堂课结束之前,同学们都学过唱《哦!
            苏珊娜》了,但是到上次你还能听到很多同学还没有抓住图片的位置,图片还乱
            七八糟。客观分析,这是一种错误的现象,也是对学生缺乏必要的体验体会造成

            的。一定要把它放在谱子里进行分析、培养,那样同学们的压力就增加了,但是
            不容易掌握。高学段的学生不需要学习训练,也不需要对各种要素进行分析,因
            此,我在教学中尝试着让学生自己去感受《动物狂欢》的美,并结合自己的艺术
            体会进行分析。

                非理性因素主要表现在对速度和节奏的追求,对传统乐器和小动物品牌形
            象的崇拜等方面。但是本节课所传达的训练目的在于依据分析获得统一正确的解
            答,并不在于凭经验去丰富多样地表现同学们的心理经验,我们的课堂教学同样
            需要这种方法。如果学生能够不断强化人体感官来体验独特的韵律,不以文字来

            表达韵律的部分,则能够高效地展开富有韵律的歌唱,也就是完成了对精神实质
            的艺术体验与逼真的认识过程,假如能正确地引导他们体会音乐的韵律与歌曲
            歌词所带来的独特情感,不对韵律运动规律加以诠释,则会使他们在整个体验过
            程中获得情感与审美观。如果同学们掌握了扎实的动量矩伴奏音乐之后,也能够

            在《哦!苏珊娜》伴奏或者演唱时启发他们做出一些自己编配的类似姿态,并不
            要求大家都做出统一规定动作的话,就能够帮助同学们完成以人性化为主要特征
            的艺术表现。它只是一种形式,而非实质上的东西,所以不应成为教学目标。当
            然,如果将这个概念运用到其他学科也同样适用。因为音乐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

            感性的领域。很明显,结合于此,上述关于“艺术方法”的假设还没有结束。
                从是否实现艺术感“合理意义”分析:第一课时“苏珊娜”选节欣赏,要求
            同学们从头到尾进行简单聆听,除打开“动物狂欢节”欣赏时出现天棚接口外,
            却没有感受的联觉体现,只有思考、认知能力部分缺乏合理;本身艺术品牌形象

            特别强烈,但是语言描写帮助同学们在训练时揣摩的很多,所以在揣摩部分缺乏
            品牌形象;至此,即对整个部分要素进行分析之后,没有涉及后续经验与表达。
            这种“艺术方式”与“感性内涵”相脱离,也就无法培养出真正具有“艺术感”
            的人才。第二课《我的老师》选节选自美国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约

            翰·施特劳斯之歌》。第三部分是关于音乐的情感性教学。最后一部分为结论。
            尽管对学生而言,需要理性分析和理解,但理性化教学决不能取代感性音乐体验
            与实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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