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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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音乐与音乐审美基本概念








                       第三章  音乐与音乐审美基本概念




                              第一节  音乐的基本概念与起源


                 一、音乐的基本概念


                 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它通过组织严密的音响来塑造特定的艺术形象来表达
             思想情感。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音乐作为一种具有广泛影响的艺术形式
             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可以陶冶人的
             情操、丰富人的情感体验、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和创造意识,而且还能促进人的全

             面和谐健康发展。音乐作为一个特殊的文化现象或文艺形式,具有广泛影响,是
             社会意识形态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体现。音乐和其他艺术形式同样具有其基本构
             成要素。

                 (一)音乐构成因素
                 1.旋律,节奏
                 音乐构成要素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而旋律
             与节奏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旋律是指曲调中最基本的部分,也是构成音乐艺
             术形象的基础。一部优秀的音乐作品,它所包含的全部思想和主要思想都要通过

             旋律来体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听众在欣赏时对作品的主题性格、思想内容
             有一个全面而深刻的了解,从而产生强烈的民族特征,引起欣赏者的心理共鸣。
             所以,在音乐欣赏过程中,旋律与节奏往往是最容易被人注意、最易引起联想的

             两个方面。节奏作为音乐运动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旋律的内在动力,对塑造人
             物的性格特征及音乐形象起着重要的表现作用。例如,一首愉快而生动的乐曲,
             若放慢节奏去弹奏(歌唱),则已没有愉快生动之感。相反,若把一首慢速乐曲
             加速弹奏,就不会再有慢速抒情之效。

                 从音乐发展过程来看,节奏与旋律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交织,旋律不能离开
             节奏孤立地存在着,节奏绝大部分时间还要依存旋律发挥表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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