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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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Research on Aesthetic Education in Music Teaching


                《论语·述而第七》记载了孔子听乐后的感受:“子在齐闻《韶》,三月不
            知肉味。曰:‘不足为乐之至于斯也!’”古往今来,中外许多伟人都被音乐中
            的美所感动,可见音乐的魅力之所在。

                那么,音乐如何具有这样巨大的魅力,以致这些伟人发出如此之赞叹呢?其
            主要原因就在于,音乐具有一种特有的美的品位,或者说是音乐的本质和特征所
            具有的美。

                一、音乐审美的本质


                音乐里蕴藏着美的情趣,一些美学家将这种特殊的美叫作美的属性,也叫作
            美的价值。所谓美的品位,就是由音乐在形式和内涵上的完美融合而升华出来的
            一种美、一种意味的性格。音乐的表现形式包括旋律、节奏、配器等方面;音乐

            的内容则包括歌词、曲式结构、创作手法等。音乐的表现手段主要包括音色、音
            高、力度以及各种音响要素。品格指代音乐的品质与格调,品味指代音乐中所蕴
            含的内涵与情味即品味。但是,并非所有的音乐都有美的品味,也即并非所有的
            音乐均完美无缺。音乐的艺术独创性也不例外,否则就会出现滥我们的现象,甚

            至会造成音乐上的失误和不足。所谓“美”,就是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善”则
            是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与思想性相统一。
                美在本质上是客体对象与审美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不是审美主体本身。
            音乐之美,就是内在的存在于音乐中,能被审美主体感知到的一种美的情趣。所

            以,它要求我们从音乐美的主客观因素——形式和内容两大美学基本问题——音
            乐美的本质方面做进一步的理解和论述。
                音乐美的表现,是音乐家们通过主观能动的创作,将现实生活中的美的事
            物,尤其是人类思想情感美的事物进行浓缩,提炼和升华,并用富有创见的音乐

            艺术形式来表现出来的结果。音乐美的产生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与现实生活密不
            可分的,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一种美的体现。
                音乐美是艺术美的基础,没有音乐家的创造性劳动,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
            的音乐家,也就不可能产生具有主观能动的音乐艺术了。人类从诞生到现在,经

            历了漫长的岁月,从原始人到大自然中的各种动物,无不受到音乐美的熏陶。如
            果没有那惊心动魄的古代战争,就不会有《十面埋伏》这首脍炙人口的乐曲。这
            些音乐中蕴含的美的情趣表明:客观为本,主观能动为主,主观与客观的完美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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