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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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音乐与音乐审美基本概念




                 环境音乐是指在特定的场所内,通过各种形式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以达
             到娱乐、教育目的的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之一。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对精神文化生
             活需求也越来越高,音乐作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已被广泛运用到社会各个领域。

             尤其是现代都市人群中,音乐已经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管
             是在饭店、酒店中,或是搭乘各种交通工具等,均会播放出不同类型与形态的乐
             曲,让乐曲呈现出更多实用性特征。
                 其核心在于审美作用,没有审美这一心理要素的音乐,其作用就不能很好地

             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任何一个音乐活动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着的,而是和其他
             一切社会活动紧密联系着。作为一种艺术形式,音乐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这就
             是音乐所特有的社会功能。音乐的社会功能系统机制主要表现在其审美功能上;
             只有当音乐的其他功能和音乐所具有的审美功能相互渗透、相互交融成为一个有

             机整体时,它才会显示其特性的性质。所以,要通过长期实践,把音乐的各方面
             功能统一起来、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其最大效能。

                 二、音乐审美评价的属性


                 在音乐审美活动中往往会碰到一些问题,如什么样的音乐是美的,什么样的
             音乐是不美的,人们是怎样对它进行评价的呢?在评价中是否存在某种公认的客
             观标准?音乐审美评价主要属于美学方面的评价,由于音乐美不是孤立的社会意
             识形态,评论者应当根据美学原则,全面、客观、科学地加以评价。同时,应注

             意音乐审美的雅俗之分,区别音乐的多层次性。只有这样,音乐审美评价才具有
             存在的现实意义。
                 (一)音乐审美评价的意义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美”是它的本质属性之一。但是,这并不等于一

             切音乐都具有美的品质,也不是所有的音乐作品都具备同等的审美价值。当人们
             欣赏完一首优秀的音乐作品之后,不仅心旷神怡,精神生活变得更加美好,而且
             还会受到音乐教育和鼓舞,转化为一种潜移默化的精神力量,使人们的心灵变得
             更加高尚、更加纯净。反之,如果听了一些庸俗低级的音乐,则使人萎靡不振,

             缺乏必要的精神支柱,情绪会变得消沉、沮丧。因此,判断音乐作品是否具有美
             的属性,并进一步评价其审美价值,不仅是提高音乐鉴赏能力的重要手段,而且
             也是促进音乐更好地发挥社会功能的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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