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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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音乐教育的基本论述




             于内在,包含着心理,是表达情绪的一种造型艺术。赵寿光在其《论歌曲的形象
             性》一书中写道:“它强调了主体的表达,主要是通过对人们的主要心理状态的
             描述,来暗示人们产生类似的心理现象,并辅以仿真的形式。”所以是一门情

             感造型艺术,可以引起人们的感情共鸣,产生各种各样的想法。认知、鉴赏、表
             达、创造都与情感经验交织。相对于其他的艺术形式,它可以带来更直接、更明
             显、更难忘的情感体验。因此,在艺术教学中,要重视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其
             所有的主题活动都要以情感为中心,使受教育者享受到艺术之美,并使之陶冶情

             操。美在于真实的影像的魅力。因此,美育就是对文化、音乐的现实形象化的
             教育。如果没有图像,美学教育就不会有美感。车尔尼雪夫斯基常说:“在美业
             中,意象是主导的。”“美存在于个体之中,而非抽象的思想之中。”美学教育
             是以特定的媒体为基础进行的。作为一种美学媒介,其呈现出一种现实的、合理

             的、令人着迷的意象。通过对受教育者的体验、评价、评价、塑造,正确地引导
             他们从现实生活中感受情感,获得艺术美。
                 其次,作为一种具有审美意识的音乐教学媒介,它由几种特定的要素构成,
             如节奏感、轻节奏感、不同曲式、织体、合音等。审美教育依赖于此,它给受教

             育者带来一系列的思索和想象的心理状态,以感受和体验美及其学生的审美性工
             作能力和判别评价的工作能力。“培养人的感情、净化人的观念、健全人的人
             格、促进人的身心和谐发展、提高人的思想境界、美化人”是美育的终极现实意
             义。因此,在训练时,应以倾听为基础,帮助学生建立对此要素的敏感性,让这

             些细节和生动的意象充分地表现出其艺术魅力,并以此为依据,让受教育者获得
             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达到艺术美、审美乐趣、道德情操的完美境界。
                 美育是一种以积极的经验来认识美的文化与音乐。造型艺术的特征就是自
             主,创作、欣赏都离不开人们的亲身参与和亲身体会。并且在经历中,每个人都

             能表达出自己的能力,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在一场精彩的世界里,感受到了快乐
             和快乐。造型艺术和生活息息相关,要理解日常的生活,不能依靠客观,而要靠
             “体验”。只有经历过,才能知道生命的本质和意义。只有通过经验,我们才能
             真正地生活在自己的生活之中,与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与各种体育活动一样,

             主题活动与行为主体的经验有着紧密的联系:写作是主观性的写作逻辑,是作者
             针对客观事物的日常生活体验而进行的艺术活动;这是表演者对非文字作品进行
             二次创作的总结,体现了表演者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不同的鉴赏家对作品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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