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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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音乐教育的基本论述
(2)沃克
罗伯特·沃克,加拿大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在论述其音乐教学的整体或广义
的文化时,他建议了两个基本实践。第一,尽量多的了解不同的音乐文化体验;
第二,基本途径:对音乐和声学的了解。在了解宗教背景下各种不同文化背景下
的音乐听觉体验时,他表示:“将音乐当作一种文化,或一种西方的文化,这样
才能更好地掌握音乐的文化特性。”
(3)罗舍尔
罗舍尔在1927年提出了“多元化的美学教育”,把它划分为多重美学的共处
共生和多重的艺术类型。因此,“多元审美”一词不仅指明了艺术的功能和表达
的“多数”,同时也指明了艺术在性质上的“更多”,这是由于不同的艺术是互
相补充的,因此,人类并不需要依靠单个的器官——一只耳朵,一只眼睛,以及
全部的感觉来接收。其目标是将独立的不同类型的美术进行整合,以达到对美术
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的培养。
(4)布莱金
1928—1990年,英国著名的音乐史学者,在欧洲受到严密的音乐教育和钢
琴演奏的影响。他改变了欧洲传统的音乐教学体制,这是因为他在非洲地区进行
了一系列的研究。他说:“非洲的音乐经验非常丰富,我从于文达开始,在赞比
亚,尤其是在乌干达。体验其他系统对自己的偏见和情绪的影响是一回事,而
对我来说,了解身体(身体结构、动作和情绪)和音乐和声学的联系是非常重要
的。我认为聪明的西方音乐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感受和判断作出准确的回答。”布
莱金指出,音乐人类学是一门重要的科学,而不是游手好闲的游手好闲。可以确
定的是,我们并没有被一帮虚伪的音乐界人士包围着,我们可以推动中西文化的
融合。布莱金在研究非洲等国家的边缘文化,并将其与自身体验相比较后,提出
了“非中央”的观念。
(5)巴特尔
美国音乐家协会的发起人布鲁诺·内特尔,主张透过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特
别是对不同民族的音乐,特别是非艺术院校的学员,了解不同民族的不同,让他们
更好地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使他们更好地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同时,也对老师
这个全球音乐文化的传承人,提出了一个新的任务,让他们能够了解和了解全球的
音乐,了解不同的音乐的内涵和价值,从而了解到这个世界上的丰富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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