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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社会保障基金云审计平台应用分析


             由这些序参量支配或规定。

                 3.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是相对于他组织而言的。他组织是指组织指令和组织能力来自系统外
             部,而自组织则指系统在没有外部指令的条件下,其内部子系统之间能够按照某
             种规则自动形成一定的结构或功能,具有内在性和自生性特点。

                 协同论是构建社会保障基金云审计平台的直接理论依据。在处理现有审计系
             统与云审计平台之间的关系,云审计平台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关系方面,协同论
             的相关理论都为其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三)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义务,它要求受托者在某些特定原则或者要求的指导
             下,运营、管控受托的经济资源并且定期地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对外报告。按照这
             一概念的定义划分,可细分为受托者的行为责任和报告责任两种。受托者按照资

             产保全、合法合规、兼顾效果和效率、具备经济性和控制性的根本原则对受托经
             济资源进行经营和管理,被称为受托者的行为责任;在对外报告受托经济资源的
             经营运行状况、编制和披露该主体的财务报表的时候,受托者应严格按照公允

             性、可行性的原则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这就是受托者的报告责任。按照受
             托经济资源的内容划分,可将其划分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组织内部受托经济责
             任和公司受托经济责任三大类。

                 随着公民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量持续增加、需求更加精
             细化个性化,为了满足民众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需求,政府的职能需要不断进行
             完善和细化,客观上导致了政府承担了比过去内容更丰富、范围更广阔的受托

             责任,也随着产生了政府支出数额持续增长、支出种类日益繁杂的现象;与此同
             时,由于社会观念进步和人们民主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政府及公共部门工作的参
             与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公共资源的管理运营、公共资金的收支状
             况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并且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对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

             情况进行监督。对此,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在《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
             针》中对公众的这一诉求进行了回应,方针指出,受托经营公共财政的个人或机
             构负有对其经营、管理的公共财政进行科学管理、合理计划及如实进行情况汇报

             的责任。
                 民众与政府之间存在着一种委托代理的关系,政府对民众负有公共受托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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