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互联网+”背景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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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背景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研究与探索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on Informatiz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参数之一。但由于目前数据共享相关配套制度尚未制定出台,
共享标准规范缺位,造成部门数据资源不敢共享、难以共享。此外,公共部门数
据共享也是需要成本投入的,但恰恰缺少可量化的投入产出指标,部门的单独核
算、人员的单独管理使数据共享的庞大工作量无法助推本部门绩效实现,相反增
加了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反倒增加了预算支出。
(三)技术壁垒
网络的发展速度以及其专业化水平对于普通的公职人员来说,是存在认知盲
区的,存在对信息共享安全性的顾虑,对系统的兼容性和操作性缺乏信任。对系
统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无法准确识别。各政务部门数据平台的电子化建设、持
续的数据更新维护都需要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来实施,并且需要软硬件分工明确的
技术力量来完成。目前,各个地区普遍存在缺少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平台系统的建
设和对接的问题,究其原因除了欠缺人才长远规划,工资水平没有吸引力也是非
常关键的因素。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可以完成平台搭建、数据对接管理并保证数
据安全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软件服务公司月薪可以达到12000以上,公务员、事业
单位人员薪酬水平比较之下缺少吸引力,导致政务部门严重匮乏胜任网络平台维
护的技术人才。
对于海量的信息资源还处于碎片化管理阶段。垂直系统的部门平台当中没有
形成完整的数据清单,只有技术人员清楚数据的管理类型以及种类,部门内部的
管理者却很少过问此事,对系统的运行、平台的维护缺少必要的了解,无法对共
享环节做出规划。在保密管理机制无法全覆盖软件服务公司层面的情况下,政府
各部门所掌握的信息数据,仍然存在着数据被泄露的风险。
(四)相关法规建设滞后
数据共享需要有明确的“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并有规范的制度提
出“怎么办、如何为”。目前中国在电子政务建设与信息化标准方面的法律法规
更新程度,还没有与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发展进程相符,电子技术信息化与大数
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仅仅在问题发生后的应急立法处处可见,缺乏
深度思考、长远规划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共享机制下多部门的沟通不能由哪一方发号施令来解决,需要在日常的工作
体制中建立良好、有序、有效的沟通机制。公众的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不
断地变化。面对各种不确定的环境变化,政务部门需要在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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