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互联网+”背景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研究与探索
P. 79

第三章  信息化在政府电子化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回应的有效性,如果公众看到的回复来自机器,必然会怀疑信息的真实性,对政
             府部门的诚意缺乏信心;另外使用政府电子化服务的公众中,情况各异,过分

             依赖自动化技术来完成,会使很多用户因不适应而放弃,无法满足公众的个性化
             需求。

                 四、推崇创新,鼓励应用

                 政府电子化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要让其快速、健康发展,只有持续推崇创
             新,才能达到理想的目标。推崇创新要求政府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忌盲目的
             贪大求洋,而应紧紧围绕公众的需求开发相应的服务系统,坚持“好用、适用、

             够用”的标准向社会提供合适的政府电子化服务项目。作为创新项目,在推进过
             程也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有利于政府的改革、有利于公众的利
             益、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政府电子化服务项目就要通用性地试,大胆地坚持。
                 政府电子化服务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和参与,而要得到

             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必须最大限度地为公众的应用提供方便。鼓励应用是促进政
             府电子化服务顺利发展的重要原则,它要求政府部门从优化政府电子化服务质量
             入手,通过有效的鼓励措施引导公众主动参与政府的电子化服务项目。在政府电
             子化服务项目推出的初期,可让网上、网下两种服务方式同时并存,并通过提供

             购机补贴、降低上网资费等措施创造条件,从而逐渐减少网下人工服务的比例,
             逐步由网上电子化服务所替代。鼓励应用还应做到公平地对待使用者,维护其隐
             私及尊严,降低使用门槛,为他们创造亲切和善的工作平台,对那些有特殊需要
             的使用者应给予特殊的照顾。

























                                                                                     67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