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普通话口语训练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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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普通话口语训练教程
1956 年 2 月,国务院正式向全国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到了 1958 年,毛泽东发
出了“一切干部要都学普通话”的号召。周恩来则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中指出:“……
在我国汉族人民中努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而后,
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专门的推广普通话的办事机构,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卓有成效。十一届一中
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1982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使推广普通话
有了法律的保障。1986 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党和政府又确定了新时
期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和政策,规定新时期推广普通话的工作要按照“大力推行、积极普及、
逐步提高”的方针进行,使全民族逐步达到语言规范化的要求。当然其中最主要的还是普通话
语音的规范化。到了 1994 年 10 月 30 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和国家新闻出版
广电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1997 年底,国家语言文字工
作委员会又发布了《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在一定范围内对某
些岗位的人员进行普通话测试,并逐步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使推广普通话有了一定的规
范化和法制化的保证。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成了社会各行各业人员,特别是教师、播
音员、演员等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
第二,从播音和节目主持工作的要求来考虑:
播音、节目主持是一项特殊的言语活动。它既有言语传播的性质又是一项新闻实践活动。
播音工作明确规定播音员是党的新闻工作者。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要把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
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实际准确及时地、高效率高质量地形之于声——及于受众,在话筒前达到丰
富的思想感情与尽可能完善的语言技巧的统一,准确、鲜明、生动地表达节目的精神实质,发
挥广播电视教育和鼓舞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在播音和主持过程中语言就必须规范,其语音、
语法、修辞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普通话所规定的标准。那种把不标准、不规范的语音当作自己的
个性、特色充斥在播音、主持中,那种把貌似“生活化”“自然亲切”的语言掺入播音、主持
中的自然主义随意性倾向,是极其错误和不严肃的。
播音、主持不仅是一项新闻工作,同时它也是艺术语言表达的再创作过程。作为艺术语言,
它就有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是语音要纯正。纯正主要指发音吐字要在现代汉语普通话语音要求
的基础上,不但发音部位准确,还要充分利用共鸣器官把字音发得圆润、集中、饱满,更符合
美的要求。只有熟练地掌握了普通话才能在语言表达过程中语句流畅,充分体现出普通话语音
本身所蕴藏的韵律美,能够声随情动,准确地表达出稿件所蕴含的思想内容,给受众以美的享
受,达到教育人感染人的目的。
第三,从客观上来说播音员、主持人是推广普通话的教员:
播音、主持是广播电视传播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播音员、主持人每天向听众、观
众传播党的政策和社会信息,就像是每天向听众、观众做普通话学习的口头示范。广大群众
在有意或无意中受到播音语言的感染,在客观上播音员、主持人就起了推广普通话教员的作
用。为了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推广和教学普通话的任务,不对听众、观众进行错误的诱导,播音
员、主持人自身必须加强语言修养,用准确、鲜明、集中、优美、生动的语言为广大人民群众
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