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从另外一种角度解读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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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溪字
形声字。溪本写作谿。谷表意,像山谷中有水,表示溪是山
谷中的小河;奚表声,奚本指古代奴隶,卑微藐小,表示谿是山
中不起眼的小河。楷书从水、奚声,表示小河沟。本义是山间的
小河。
453.黑字
从出土的殷商器皿上的“黑”字看,这是一个会意字:下面
是燃着火的灶台;上面是方形口的烟囱;中间一些小点则是飞扬
的灰尘。本义是“火所熏之色也”(《说文》),即“黑色”。
454.散字
散字原由“像林字”(麻,不是林)、“攴”(小击)构成。
金文的字形像以手持棍把麻条轻打,使之松散。也有加“月”的,
表示夜晚劳作。本义是“分离”“分散”,与“聚”相对。
455.官字
一所建筑物高耸在小堆上面,本义是“官吏的馆所”。也可
说是“馆”的本字。《字彙》:“官,官舍曰官。”后来由“官府”
引申为“官职”“官吏”等义。
从另外一种角度解读
456.割字
会意字。从刀(刂),古文字形体像刀,表示用刀割;从害,
害本作伤解,被刀所割即被刀所伤。本义是用刀截断。
457.将字
《道德经》
会意兼形声字,本义是将肉放在案上。甲骨文的“将”字,
左边是个竖起来的桌案形状,两个桌腿朝左,右边是“肉”字,
代表将肉放置在桌案上面。金文的“将”,在右方“肉”字的下
方又加上了两个“手”形,表示用手拿着肉,将它放在桌上。现在,
“将”有“将来”“将要”之义,还指“将军”。
Interpreting the Tao Te Ching from a New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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