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地质勘查及生态环境防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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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矿山地质灾害勘查与防治技术研究


             以在一开始的决策过程中就要加强公众和社会机构的参与,综合各种意见和建议,
             从各个角度对生态治理进行综合考量,使之更加可行。公众参与是生态治理方同
             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有利于了解公众对生态恢复治理的各种方式方法的态

             度和观点。公众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参与到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当
             中,把自身的利益需要诉诸到生态恢复治理当中。目前国内在土地整理项目中,
             从规划设计到可行性研究,再到管理实行和结果评价,在整个过程中都会邀请公
             众参与其中。但参与方法局限于会议讨论和社会调查,参与对象多是相关行业的

             专家学者,与土地复垦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农民却较少参与。公众参与应该贯穿于
             生态恢复治理的始终,包括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前的信息收集、方案编制期间
             的信息分析汇总、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成效及竣工验收后的项目评估等。除
             了政府外,社会企业和生态治理评估监测机构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力量。要鼓励

             社会机构参与土地复垦和景观再生等生态恢复治理活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其
             进行政策和管理层面的支持,完善覆盖生态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实
             践等环节,形成成熟产业链,建设生态治理示范基地,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同时,
             将技术服务能力弱、配合不积极、治理效果差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起到鞭策作用。
                 (五)构建科研保障制度
                 在生态恢复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有相关技术的支持,从而保证生态恢复治理
             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正确性。在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研究方面,政府需要进行支持,

             同时也应该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充分利用科研的资源,对
             于矿区土壤的承受能力以及污染物转移和植物筛选等多个具体的方面都应该进行
             深入研究,尤其是需要研发先进的治理设备,配合当前技术的应用,对生态恢复
             治理的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另外,在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当中需要建设针对矿山

             地质灾害区生态恢复治理的实验室以及科研基地,然后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分阶
             段选择低成本、效率高的推广项目,加强成果的应用以及转化,从而为当前矿山
             地质灾害生态恢复治理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当前,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
             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并且教育部和国土资源部正在进行矿山地质灾害的实践教育

             建设项目,并且有效地促进矿山地质灾害的生态恢复治理,同时也进行了边坡地
             质灾害监测,培养矿山测量和灾害监测的相关技术人员。另外,我国已经开始加
             强矿山土地整治实践基地的建设,丰富当前关于环境治理的理论,为高校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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