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地质勘查及生态环境防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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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矿产勘查的相关思考
产资源的勘探活动因资金不足而被迫暂停或放弃,这在某种程度上不仅无法为我
国矿产资源短缺的现状提供解决方案,还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
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以及利用还是一项需要先进的高水平技术的活动,必须进
行大量的技术方面投入,同时要引进高水平的先进技术和拥有丰富经验的高级技
术人员,增加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可行性和成功的可能性。
(三)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几点建议
1.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规划管理
首先要结合区域的社会发展以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编制科学规
范的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规划,保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强度在自然环境可承受的
范围之内,并明确划分相关工作区域,确定哪些地方是重点勘查开采区、哪些地
方是禁止勘查开采区,实现资源开发应用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严格根据矿产资
源规划方案进行资源勘查与开发,强化对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核管理,严控矿产
资源勘探开发的市场准入环节,做好生态把关、规模把关、资质把关。除此之外
还要从环境生态的而角度出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如果勘探开发区处在自然保护区内,除了正常的国家公益性、基础性或战略性资
源勘探开采项目之外,其他的商业化开采项目应予以拒绝,同时勘探开采所得资
源为国家所有,勘探开采过程严格执行环保措施,特别是在地勘工作结束后,要
做好植被恢复工作,确保地勘开发工作的规范化与生态化发展。
2. 规范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审批流程
矿业权出让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以实现对矿业权的市场化配置,
原则上除了探矿权人根据法律程序申请采矿权或者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可以采取协
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单位,以及国家政策扶持的相关地勘单位之外,其他的探矿
权和采矿权出让方式都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为主,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做到:首
先,政府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单位,
严格把控方案审查流程,并制定完善的专家、部门集体会审制度,完善社会公示
与信息公开制度,以严格的审查标准,做好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审批工作。
3. 强化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的监督管理
政府部门对辖区所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因此政府要积
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矿山执法巡查。对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各种违法违规行
为进行查处和取缔,对明知操作违规而不予查处甚至隐瞒不报的工作人员,要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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